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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姓名:创盟 | 2011-07-19 11:49:00
分类:创盟 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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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工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确保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海淀区发展改革委拟对工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专项抽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9年、2010年安排的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项目决策行为。
  项目安排是否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目录支持方向,项目审批及土地、环保手续是否完备。

 
  (二)项目建设实施。
  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建设进度是否按计划执行,是否按要求进行竣工验收;项目执行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项目资金管理。国家资金拨付是否按时、足额下达,国家拨付资金使用情况 。

 
  三、抽查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阶段。
  各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对所承担的专项项目进行自查,撰写相应自查报告并填写附件表格,并对上述自查材料附单位法人真实负责的声明,于7月25日前报送至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科(海淀招商大厦西908室),电子版发送到hdfgw2005@yahoo.com.cn


  (二)市、区检查阶段。
  区发展改革委于2011年8月1日至5日对企业自查工作进行抽查。
  北京市经信委于2011年8月将对部分项目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三)迎接国家抽查。
  2011年9月,迎接国家发改委和工业信息化部技术改造专项项目联合检查组的抽查,具体时间和抽查企业根据国家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晓阳;联系电话:88498159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相关附件:技术改造项目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