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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实施10周年总结活动的通知
作者姓名:创盟 | 2009-10-23 09:55:55
分类:创盟 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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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厅(委、局),深圳市科工信贸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自1999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已经实施了10年。1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各地方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创新基金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壮大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推动加快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步伐,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及生命力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为了认真总结创新基金实施10周年经验,结合当前的形势,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决策部署,向党中央、国务院汇报创新基金实施10年来取得的成果,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实施成效及作用,科技部、财政部决定结合建国60周年大庆,组织开展创新基金实施10周年总结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活动的指导思想。开展创新基金实施10周年总结活动要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为主线,努力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首要任务,全面回顾和深入总结创新基金实施10年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推进和深化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改革与创新,研究制定创新基金未来5年的工作思路,使创新基金在新的发展时期发挥更大的政策引导作用。

  二、认真做好创新基金实施10周年工作总结。各地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创新基金10周年的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创新基金工作调研,认真总结十年来创新基金工作的经验,面对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研究制定今后工作的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总结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围绕本地区的科技资源、金融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三要素,通过精选典型案例,依靠详实的数据,重点反映出科技与企业的结合、企业与金融的结合、企业效益与地方经济的结合,要充分展现创新基金为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事业发展所发挥的引导作用。在此基础上,形成创新基金实施10周年工作报告,并组织召开全国创新基金工作会议。

  三、认真做好创新基金表彰工作。为更好总结创新基金实施的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科技部、财政部决定结合创新基金10周年,组织开展创新基金表彰活动。对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的优秀企业和对从事创新基金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先进工作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请各地方推荐单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四、积极开展创新基金实施10周年宣传活动。科技部、财政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着“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战略,以“高举旗帜,改革创新,科学发展,引领未来”为宣传主题,着力宣传创新基金在贯彻落实国家战略,增强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等方面的工作成绩与经验。总结宣传活动将通过媒体报道、电视宣传和举办小型图片展等形式,宣传创新基金1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亲切关怀下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主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展示活动,并积极配合创新基金实施10周年主题系列宣传展示活动。
  五、加强对创新基金实施10周年总结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创新基金实施10周年总结活动的重要意义,制定本地区创新基金实施10周年总结活动方案,加强对总结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联系。
  10周年总结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