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办火[2009]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厅(委、局),深圳市科工贸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政局: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自1999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到2009年已顺利实施了10年。十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各地方、各企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创新基金大力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培育了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为更好总结创新基金实施10年来取得的成绩与经验,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推进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科技部和财政部决定结合创新基金实施10周年总结工作,组织开展创新基金表彰活动(表彰方案见附件)。请各地方和各有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创新基金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企业的审核推荐工作,于2009年11月18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杨彦玲 电话:63923533 张敏 电话:63923569
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路12号C座三层,创新基金实施十周年总结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组
邮编:100038
电子信箱:biaozhang@innofund.gov.cn
二OO九年十一月二日
相关附件: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实施十周年表彰方案.doc
2: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doc
3: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4: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优秀企业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