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企金〔2009〕02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2008年度投资保障项目验收工作,根据我中心与相关各方签署的《引导基金投资保障项目合同》,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本地区2008年度引导基金投资保障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验收报告(附件1),并填写验收意见表(附件2)。请将以上材料一式一份于2010年3月15日前汇总并寄送至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邮寄地址:北京3823信箱复兴路12号C座3层金融发展处
邮编:100038。
联系电话:010-63923564,63923565。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
相关附件:
1. 引导基金2008年度投资保障项目验收报告内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