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本市2011年第2批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的通知》(京发改[2011]1339号)相关要求,请我区需申请认定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于2011年9月9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提交到我委环境资源科,相关事宜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启动本市2011年第2批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的通知
联 系 人:环境资源科 张丽
联系电话:88497226
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相关附件:关于启动本市2011年第2批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的通知(京发改[2011]133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