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企业:
目前,北京市科委已正式委托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开展辖区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辅助工作。委托工作范围包括:海淀行政区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政策宣传、培训,认定申报受理及辅导服务,认定评审、复审、复核的辅助组织,以及其他相关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相关的辅助工作。
为此,海淀园制定认定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加强政策宣传,针对高新技术认定中的知识产权、财务审计、材料编制、网络操作等关键节点问题,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辅导服务,降低申报门槛,消除申报顾虑,搭建“海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绿色通道”,全面启动2010年海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接受辅导:受海淀园管委会委托,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北京中关村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负责对海淀区企业申报进行全程免费辅导服务,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服务。
高新认定咨询电话:88440651、68948005
现场辅导站地址:
(1)海淀区四季青路8号郦城工作区609室
(2)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号海淀科技大厦14层1401室
(3)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一层西大厅29号窗口
2、企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进行注册登记,完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网上资料提交,并准备好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其中一份为原件。
3、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备案单》, 一式两份。(见附件1)
4、到受理地点报送书面材料。
二、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 4:00
三、受理地点
海淀招商大厦(四季青路6号)一层西厅
内资企业: 21号窗口 88497360
外资企业: 26号窗口 88497033
四、报送材料
1、请携带打印好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备案单》,一式两份(见附件1,不能装订在材料内)
2、高新认定材料一式五份,A4纸大小,胶装成书式装订,其中一份为原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原件”),其余四份为复印件,五份文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封面及骑缝)。
(材料内容可参考附件2:《海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
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③经备案的中介机构鉴证(2010年度中介机构名单北京市暂未公布)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企业需提交经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等能够证明高新技术服务收入的证明材料。
④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⑤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海淀园综合办产业规划发展处
2010年2月21日
相关附件: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备案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