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各党组织:
2009年,在海淀园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园区汉王、永丰产业基地等31家企业被评为海淀区文明单位。为进一步扩大园区文明创建成果,为建设核心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按照海淀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有关海淀区文明单位评选工作安排,海淀园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决定,2010年继续在园区各企业中广泛开展海淀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希望广大企业积极申报,上年度已被评为海淀区文明单位的可继续申报,申报截止日期3月15日。现将海淀区文明单位申报表,海淀区文明单位标准、海淀区文明单位评分细则发给大家(见附件),请各企业对照标准、细则,开展各项创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说明
1、“上年是否为海淀区文明单位”一栏:如果是则填写“是”,如果不是则填写 “否”;
2、“是否与村镇结对”一栏:如果有与村镇结对则填写“是”并填写结对村镇名称,如果没有则填写“否”。
3、创建简介一栏:参照评选标准、评分细则择重点内容如实填写。(如文字较多,可另附材料)
4、街道、乡镇意见一栏:请各企业到驻地街道或乡镇党群工作部或宣传部、文明办找相关工作人员盖章。
二、申报期限
符合条件的企业对照区文明单位标准、评分细则进行自评自测,于3月15日以前,填写申报表(请见附件)盖单位公章以及街道或乡镇公章后,一式两份,送到海淀园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宾智慧收,并将电子版申报表发送到电子邮箱zhihuib@yahoo.com.cn,联系电话: 88498381。
海淀园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3月1日
附件:
海淀区文明单位申报表
海淀区文明单位标准
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