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信人[2010] 190号
关于举办中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赴德国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服务机构,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德两国政府部门签署的《关于中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合作备忘录》,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我部今年下半年将举办中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赴德培训班,项目编号为SH100340004。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该培训班将于2010年10月-11月在德国举办,境外培训时间为21天(含路程)。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培训人员将集中进行预培训及回国总结。
二、培训对象
该培训班主要招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服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培训人员需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三、培训内容
(一) 跨文化管理;
(二) 德国政府部门和服务机构的地位及作用;
(三) 德国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及措施;
(四) 德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及经验;
(五) 德国中小企业创新政策和对外贸易促进措施;
(六) 中德中小企业合作的经验与成果;
(七) 中小企业发展的国际比较;
(八) 中小企业的创业服务体系;
(九) 中小企业发展的国际战略。
四、培训形式
该培训班采取课堂教学与现场考察、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外培训期间配备翻译。课堂教学主讲教师既有大学教授、政府官员,又有相关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现场考察对象主要是有关政府机构、服务机构和相关企业等。
五、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的出国费用包括国际旅费,在外培训、食宿、公杂等费用,办理出国手续费用,国内预培训的食宿、会议费用等。德方按协议资助在外翻译、交通、保险、签证、联络等费用。每人所需费用约为47500元人民币,由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单位自筹。此费用随汇率会略有调整,具体交款事宜待人员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党政干部相关费用须根据有关规定在出国(境)经费预算内支出。
六、报名及其他事宜
(一)各单位自愿选派人员参加中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赴德培训班。报名截止日期为2010年7月30日。
(二)参训人员名单由各省级中小企业政府主管部门、服务机构推荐,部人事教育司、国际合作司、中小企业司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国培训管理司审定等方式确定。
(三)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该培训班的学员报名、出国前预培训、国外培训及归国总结等方面的日常组织工作。
(四)请各单位积极开展人员选派工作,并于7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送交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1.中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赴德培训班学员《报名简表(中文)》1份(见附件一)。需提前传真至010-65519050;
2.中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赴德培训班学员《报名简表(英文)》1份(见附件二);
3.学员本人小二寸纯白背景护照照片8张;
4.学员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1套,新版身份证需正反面两面复印;
5.学员年龄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需附情况说明、健康体检表及所在单位健康担保函。
联 系 人: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樊颖晖 张晓辉
联系电话:010-65519050 65925160 13911391602
电子信箱:training@chinasme.org.cn
附件: 1.报名简表(中文)点击下载
2.报名简表(英文)点击下载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
二?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