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项目工作,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中心组织专家对拟初次申请引导基金项目的创业投资机构提交的资格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确定了36家创业投资机构获得引导基金项目申请资格,其中创业投资企业23家,创业投资管理企业12家,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1家。现将36家创业投资机构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请上述创业投资机构登录引导基金项目申报网站(http://gvc.innofund.gov.cn)进行注册并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咨询电话010-63923565,63923564。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相关附件: 2011年第二批获得引导基金项目申请资格的创业投资机构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