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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关于征集2011年度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专利战略资助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作者姓名:创盟 | 2011-08-11 09:25:19
分类:创盟 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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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企业:


  根据《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京财文〔2010〕2418号),确定2011年度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专利战略资助项目名单(见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网站相关通知),现征集项目承担单位,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承担单位申报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为该项目的申报企业;


  2.拥有的专利数据以及相关软件资源等项目所需资源来源正当合法,有能力承担项目涉及的各项工作;


  3.具备从事项目相关工作且经验丰富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以及相关软硬件设施,实施项目的技术力量雄厚;


  4.具备较好的项目相关经验,具备一定数量同类项目的成功案例;


  5.项目申报企业不具备第2、3、4条要求的,需符合条件的协助单位协助项目实施。


  二、项目承担单位确定方式


  1.申报单位针对拟承担项目,向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提交《项目承担单位申报书》。


  2.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负责审核申报单位的资质、实力、经验,以及项目实施、经费预算合理、预期项目成果较好的申报单位,确定审核合格的项目承担单位名单。

 
  三、申报程序


  1.下载并填写《项目承担单位申报书》,如需协助单位协助项目实施,则请同时下载并填写《协助单位情况表》。

 
  2.发送申报书电子件至infocenter@zgcip.org.cn


  3.申报书电子文本经审核确认后,报送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相关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申报材料


  1.《项目承担单位申报书》;


  2.有协助单位的,提供协助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3.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工作人员身份、资质等证明材料;


  4.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相关项目成果、获奖证明等)。


  以上文件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纸制资料请用A4幅面按正规书籍粘胶简装装订,在书脊注明申报企业名称(以其他形式装订的不予受理)。根据上述对提交材料的要求按顺序装订,并对全部资料标明页码并制作目录。

 
  五、申报截止日期


  2011年8月19日


  六、受理部门


  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信息中心,联系人:范睿 黄琳

 
  电 话:82356358-231/230


  地 址: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三层


  如有问题,请联系丰台科技园企业服务处,联系人:李菲、李刚联系方式:63702070.

 

                                              丰台科技园管委会
                                              2011年8月10日
 
 
相关附件:

1:2011战略资助项目承担单位申报书.doc


2:协助单位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