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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产业技术联盟重大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作者姓名:创盟 | 2011-08-10 09:04:59
分类:创盟 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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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产业技术联盟:

 

    为贯彻落实《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围绕国家和首都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发挥重大应用示范项目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引领带动作用,现面向中关村示范区内的产业技术联盟征集一批重大应用示范项目给予支持。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围绕城市管理、公共安全、社会民生、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重点在增强城市服务功能、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缓解资源环境制约、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组织开展的应用示范项目,如智能交通、食品安全、城市管理、安全监管、健康医疗、现代物流、新能源、节能环保等应用示范。

 

二、申报主体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属于国家、北京市或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的核心成员企业。

 

三、申报要求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由申报主体牵头,联合产业联盟其他企业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以重大需求为导向,通过整合产学研用资源开展的应用示范项目;

 

(二)2010年后启动实施、截至目前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经济或社会效益明显的应用示范项目;

 

(三)通过应用示范项目的实施,开展联合攻关,取得了关键或共性技术的突破,申报了有关的专利或标准,或者探索出新的商业模式;

 

(四)申报主体作为牵头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四、推荐主体及推荐名额

 

(一)推荐主体

 

1、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

 

2、理事长单位或秘书长单位为中关村示范区领军企业的国家级产业技术联盟。

 

(二)推荐名额

 

每个产业技术联盟推荐项目名额不超过2项。

 

五、申报材料与受理流程

 

    中关村管委会委托中关村产业联盟联席会进行项目受理。

 

    项目申报单位需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完整填写申报内容,并经产业技术联盟填写书面推荐意见后,与其他项目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一并报中关村产业联盟联席会。

 

    产业技术联盟需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审查。

 

    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的信息或资料,包括《中关村示范区重大应用示范项目申报表》、《项目建议书》和《企业需提供的附件》(见附件)。打印的纸制资料请用A4幅面按正规书籍粘胶简装装订(以其他形式装订的不予受理),装订顺序为:申报表、项目建议书、附件。请对全部资料标明页码并制作目录。

 

六、申报截止时间: 2011年8月16日17:00前

 

七、受理联系方式: 

 

中关村产业联盟联席会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A座16层

 

联系人:  向映    聂真

 

联系电话:

010-62785888-3615/3860  13521214766/13910421076

 

邮件地址:

xiangying@hdcapital.cnniezhen@hdcapital.cn

 

特此通知。

 

附件:

1.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应用示范项目申报表

 

2.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应用示范项目建议书

 

3. 企业需提供的附件

 

                                   中关村管委会产业发展促进处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