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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申报材料的通知
作者姓名:创盟 | 2011-08-01 09:46:28
分类:创盟 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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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1〕200号)文件要求,请网上初审通过人员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申报材料。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2011年8月1日-2日9:00-11:30 13:30-17:30

 

  二、报送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434室。(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参考乘车路线:乘121、355、469、79、664、740、751、851、913、952、982、983支、996、运通101、109、113、114、118路四季青桥北下车即到。

 

  三、报送材料

 

  (一)《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高端领军人才评价专用)》一式五份(原通知要求一式四份),分别左侧双钉装订;并将评审申报表电子版(重命名为:姓名.pdf)发送到rsjzjk@163.com

 

  (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套(原通知要求一式四份),包括: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等),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位需经教育部学位认证);人才表彰奖励证书,科技获奖证书,承担重大项目及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证明材料;专利证书、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制定标准和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经海淀区推荐委员会办公室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请按照《申报材料目录》要求顺序和方式装订。2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一张(贴在身份证明复印件空白处,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三)另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员要按照有关要求,按时申报,准确、如实填报申报材料;所在单位要认真、全面审核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在申报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标准和条件。

 

  (二)报送的所有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确需报送涉密材料的,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62615168

 

                                                 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