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我委开展征集2010年度区县合作项目工作。请各单位按照《朝阳区与延庆县2009?2013年合作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朝阳区与延庆县2009?2013年合作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将开展区县合作项目的材料于2011年4月10日前报送我委。
联 系 人:区发改委 王蕴生 电话:65090530 (传 真)65090532 电子邮箱:wjk65931877@sina.com
(上述文件请在朝阳区发改委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