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关村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有关控股(集团)公司: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十二五”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工信厅节[2010]71号)要求,现就组织相关企业单位进行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环保装备,是指满足“十二五”期间环境污染控制和治理需要,急需开发、应用和推广的重大技术装备。
(一)需要开发的重大技术装备,包括国内自主研发、引进国外、引进后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技术装备。
(二)需要应用示范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指技术基本成熟、具有较好应用前景、尚未实现产业化的技术装备。
(三)需要推广应用的重大技术装备,指技术已经成熟、环保领域急需、需要加大推广力度扩大应用范围的技术装备。
(四)申报范围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设备、水污染防治设备、固体废物处理设备、噪声与振动控制设备、电磁波与放射性(包括核三废)污染防治设备、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与药剂、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和环境污染应急处理设备等9个重点门类。
二、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组织环保装备研发和制造企业(包括当地的中央企业集团企业)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遴选汇总。
(二)申报汇总表及研发、制造单位填报的环保装备申报表等纸质文件(一式五份,同时报电子版)于2010年5月21日前报送我委。申报表格及填表说明电子版见附件。
联 系 人:汪 宏 解广德
联系电话:85235919 85235833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四日
相关附件: http://www.hnet.net.cn/info_show.jsp?record_id=114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