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单位承接重大专项课题可申请间接经费列支
中关村示范区内,承担科技重大专项试点项目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试点单位,可以申请一部分间接经费列支。根据试点单位性质不同,列支比例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10%至20%。
间接经费是指在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试点项目过程中发生的管理、协调和监督费用,以及其他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科研条件支撑费、协调管理费、监督检查费和其他间接费用。
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和北京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的项目资金都可以申报参加重大科技专项列支间接费用试点。
政策解读
1、科技重大专项列支间接费用试点工作的背景是什么?
中关村科技园区范围内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项目经费中核定一定比例的间接费用是 复院项目(课题)核定间接费用试点,有利于提高科技项目(课题)预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批复的六项措施之一。
不断提高科技项目(课题)经费核算的准确性、科学性,更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承担项目(课题)的企业、大学、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等不同性质的单位科技经费支出内容。
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示范区内培养和聚集一批优秀创新人才,使中关村真正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2、科技重大专项列支间接费用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科技重大专项列支间接费用的适用范围包括示范区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市财政配套资金和北京市科技重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重大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2006年至2020年国家重点实施的16个科技重大专项。北京市科技重大专项是指经严格论证程序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的“科技北京”行动计划(2009-2012)确定的重大科技工程、《北京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确定的十八个重大科技专项以及“北京市调整和振兴产业实施方案”中的科技重大项目。
3、关于科技重大专项列支间接费用试点工作组织管理机制。
重大科技专项列支间接费用试点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下,成立北京市科技重大专项间接经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落实推进的工作机制。
试点工作由北京市财政局牵头,建立专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中关村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政府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教科文处。
4、科技重大专项列支间接费用试点工作部门职责如何分工?
北京市财政局:牵头重大科技专项间接经费试点工作组日常协调工作。负责提出重大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求;组织审核并批复重大专项资金的总预算和年度预算;组织开展重大专项资金的联合评审、监督与检查等相关工作,监督预算执行,审核、批复专项实施中的重大项目预算调整;审核、批复重大专项资金决算等。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会同相关委办局负责征集和遴选,负责按照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北京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编报要求,征集、遴选重大科技专项试点单位试点项目,提请试点工作组讨论通过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启动试点;组织对试点单位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审核、论证等技术验收评估。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负责组织推荐教育系统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参与试点工作,及时反馈试点单位试点项目进展情况。
中关村园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园区内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高技术企业申报重大科技专项试点项目;收集整理试点单位试点项目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协助牵头部门联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等工作。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有关部门推进北京市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中科技重大项目的间接费用试点工作,及时反馈进展情况。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在其工作职能范围内,及时收集、反馈重大科技专项列支间接经费的有关情况,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参与试点等。
试点项目牵头部门:示范区科技重大专项间接经费试点的牵头组织部门(单位)是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市财政配套资金项目组织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市财政资金以外其他渠道及相关配套资金;提出项目(课题)总预算和年度预算建议方案,列入部门预算,上报市财政局;负责重大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报送重大专项资金预算调整建议,负责组织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编报重大专项资金决算及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报告;配合市财政局开展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的评审与监督检查等工作。
试点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负责编制和执行所承担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预算;按规定管理和使用重大专项资金;落实单位自筹资金及其它配套条件;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监督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编报重大专项资金决算,报告资金使用情况等。
5、哪些单位及项目可以申请科技重大专项列支间接费用试点?
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范区内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和北京市科技重大专项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的项目资金都可以申报参加重大科技专项列支间接费用试点。
6、重大科技专项列支间接费用试点的工作程序有哪些?
市科委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拟参加重大科技专项列支间接费用试点的单位及其项目;
市科委汇总初步遴选提出试点单位及其项目名单,提请重大科技专项列支间接费用专项工作组审核;
重大科技专项列支间接费用专项工作组论证审核提出试点单位及其项目名单,报请示范区领导小组审议;
示范区领导小组公开发布重大科技项目列支间接费用试点单位及其试点项目,启动试点工作。
7、重大专项资金列支间接费用试点资金的开支范围如何设定?
重大专项资金的开支范围由项目(课题)经费、不可预见费和管理工作经费组成。项目(课题)经费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
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包括研究、中间试验试制和产业化等阶段)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费用共十一项费用支出。其中,设备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费用应当严格控制和管理。
间接费用是指在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试点项目过程中发生的管理、协调和监督费用,以及其他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由承担试点项目的试点单位统筹管理和使用。
8、重大专项间接经费核算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根据试点项目试点单位性质,间接费用按照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相关工作内容,分为科研条件支撑费、协调管理费、监督检查费和其他间接费用。主要包括:
(1)科研条件支撑费是指试点项目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对高等院校、有财政事业费拨款的科研院所使用其内部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水电气暖消耗费、图书馆及资料室使用费、网络信息运行管理服务费;没有财政事业费拨款以及转制科研院所企业固定资产房屋设备折旧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费等各支撑条件费用的补助支出。
(2)协调管理费是指试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内部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项目前期申请费、可行性论证、外协合作费、财务核算费用、资料档案保管费等科研管理组织、协调等管理工作经费。
(3)监督检查费,是指试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内部验收论证、检查审计等监督工作经费。
(4)其他间接费用。
9、间接费用总额的核定比例是多少?
根据承担试点项目的试点单位性质,间接费用总额核定比例分别是:
(1)示范区内高等院校、财政全部补助的科研院所承担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间接经费列支比例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10%;
(2)示范区内财政部分补助的科研院所承担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间接经费列支比例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15%;
(3)示范内转制科研院所、企业承担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间接经费列支比例不得高于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20%。
10、重大专项间接经费试点预算调整审批环节有哪些规定?
(1)项目(课题)总预算、年度预算的调整,由牵头部门(单位)按规定程序报市财政局批准。
(2)项目(课题)总预算和年度预算不变的前提下,项目(课题)合作单位之间的预算调整,以及增加或减少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应当由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提出调整意见,报牵头组织部门(单位)批准。
(3)间接费用以及直接费用支出项目中的设备购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其他支出项目之间可根据项目(课题)的具体执行情况,在确保实现项目(课题)目标的前提下,由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做出适当调整。
11、重大专项间接经费结余资金如何处置?
未完项目(课题)的年度结存资金,按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课题)因故中止,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正式报送牵头组织部门(单位),由牵头组织部门(单位)组织进行清查处理。
12、重大专项间接费用支出的限制条款有哪些?
(1)严禁使用重大专项资金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
(2)严禁以任何方式牟取私利。
13、延续项目的新旧政策如何衔接?
(1)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间接经费试点按照国家批复,全部按照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核算项目经费;
(2)北京市重大科技项目按照间接经费试点批复时间,分段实行项目经费核算,其中:试点批复前严格按照现行科技项目经费核算的规定实施;试点批复后项目经费可调整为实行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核算。
14、试点单位如何进行试点项目的建账?
所有纳入重大科技项目列支间接费用试点单位的项目,要求各试点单位结合实际,充分考虑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科技重大专项的特点,按照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支出内容建立单位内部核算管理办法;严格专款专用,在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下单独核算,在规定比例范围内明确间接经费核定比例,细化间接经费核算。
试点单位及其试点项目列支间接费用以试点单位试点项目发布日为基准点。
15、事业单位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列支间接费用试点项目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重大科技专项列支间接费用试点项目会计核算原则上按照承担单位适用财务规则,适用相关行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为总括反映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间接费用情况,设置“事业支出?项目名称?间接费用支出明细”对其进行核算。发生间接费用,在“事业支出?项目名称?间接费用支出明细”的借方反映。具体是:
(1)收到重大科技专项政府补助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
(2)支出重大科技专项政府补助资金时
借:事业支出?项目名称?间接费用支出明细(如科研条件支撑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
16、企业单位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列支间接费用试点项目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重大科技专项列支间接费用试点项目核算原则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核算记账。设置“递延收益?项目名称?间接费用支出明细”对其进行核算。发生间接费用,在“递延收益?项目名称?间接费用支出明细”的借方反映。具体是:
(1)收到重大科技专项政府补助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项目名称?间接费用支出明细
(2)支出重大科技专项政府补助资金,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借:递延收益--项目名称?间接费用支出明细
贷:营业外收入
(3)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