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部2009年工业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我们组织开展了工业行业标准复审工作。经标准化技术组织评审、专家审查等环节,确定了化工、石化、建材、有色、钢铁、稀土、轻工、纺织、包装、机械、汽车、船舶等第二批工业行业标准复审结论,共9417项(详见附件1、2、3)。其中继续有效2608项,修订的5734项,废止的1075项。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标准制定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09年12月5日前反馈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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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化工、石化、建材、稀土、钢铁、有色等行业标准复审结论
2、机械、汽车、船舶等行业标准复审结论
3、轻工、纺织、包装等行业标准复审结论
注:装备工业司提出由于航空标准为军民两用,不在网上进行公示,扣除7703项,实际公示941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