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企金[2009]026号
各有关单位:
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的监理过程中,有96个创新基金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影响项目的正常实施。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合同签订和管理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和地方监理单位的意见,经我中心研究,决定对这96个项目做终止合同处理(项目清单见附件)。请各有关监理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对相关项目进行处理。
一、对于被终止合同的基金项目,由监理单位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的规定负责对项目进行财务清算等有关处理工作。对于无法找到项目承担企业或企业已经不存在的基金项目,由监理单位说明项目的处理过程。
二、对于被终止合同的基金项目,将在创新基金“信息纪录监督系统”中记录在案,同时在创新基金网站上公告被终止合同项目清单。今后,对于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重新领办的企业,也不能再申请基金项目。
联系人:李闻英、王宇彤
电话:010?63923556、6393558
地址:北京3823信箱 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监理处
邮编:100038
二○○九年十一月四日
相关附件:
被终止创新基金项目合同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