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经国务院批准,第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澳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将于2010年9月15日至18日在广州举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澳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0]121号)要求,现就我市组团参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会范围及规模
设国际标准展位5000个,其中境内展位4000个,境外企业展位1000个。设电子信息、家用电器、节能环保、机械装备、纺织服装、玩具工艺、食品药品等行业展区;信息服务、金融服务、零售连锁等中小企业服务业展区、澳大利亚展区、金融服务展区、亚欧中小企业合作交流展区、国际及港澳台展区等境外中小企业展区。组委会分配给我市的展位数为80个。
二、时间地点
展会时间:2010年9月15日至18日。
展出地点: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
三、主要活动
(一)开幕式及欢迎宴会。举行简短热烈的开幕式和欢迎宴会,邀请中外政府官员、嘉宾和有关代表出席。
(二)中小企业产品、技术、服务的展示、洽谈和交易。中外中小企业和服务机构参展,展示推广品牌产品、先进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及相关服务;展示各单位和各地中小企业政策和成果。
(三)中小企业高峰论坛。邀请中澳两国政府高级官员、专家学者、中小企业及有关商(协)会和机构,围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及加强国际合作等进行交流,沟通信息。
(四)中小企业国际交流合作活动。举办亚欧中小企业发展研讨会、中越中小企业经贸交流与合作研讨会、中澳绿色建筑与生态城市论坛,围绕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与热点、国际化发展路径与模式、拓展国际市场做法与经验、“走出去”策略与方法以及绿色环保与低碳经济等进行探讨交流。
(五)中小企业投融资洽谈活动。举办中小企业股权融资项目对接会,探讨新形势下促进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等问题,为与会中小企业创造项目和资本对接机会。举办融资论坛,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解信息、拓宽融资渠道的平台。
(六)中小企业采购说明活动。组织采购说明会和专场研讨会,邀请国内外大型采购集团、跨国公司,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官员和专家学者等,就采购和供应链管理、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等问题进行介绍和说明,为采购商和供货企业搭建沟通、合作平台。
(七)中小企业信息化推广活动。举办中小企业信息化论坛,邀请政府有关部门,相关运营商及专家等,围绕中小企业信息化、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等,探讨推进信息化工作的有效途径。
(八)中小企业政策说明会及专题培训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和政府部门负责人,针对中小企业普遍关注和感兴趣问题,举办专题讲座和培训,帮助中小企业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九)中小企业项目推介及洽谈活动。举办地震灾区中小企业投资项目推介会,各省(区、市)举办投资环境和中小企业项目推介及贸易洽谈对接活动,促进各地招商引资。
四、参展要求
我市中小企业均可参展。参展企业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具有在北京地区注册的企业执照;
(二)拥有名优特新产品和技术项目;
(三)严禁展销国家规定的违禁品及假冒伪劣商品;
(四)服从大会和北京展团的统一安排,遵守各项规定。
(五)按期报名,交付展位费用,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收费标准
展位费:6800元/标准展位。北京市政府对北京地区参展企业的展位费给予一定补贴,补贴后展位费为2000元/标准展位。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请立即着手组织本区域企业参展,以企业自愿参展为原则,于8月6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处。
联系人:靳芳芳、魏颍
电 话:85235035
传 真:85235632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