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单位:
根据区委关于在全区开展“我骄傲,我是海淀人”诗歌朗诵会的活动要求,经海淀园工委领导同意,决定在园区开展 “我骄傲,我是园区人”诗歌朗诵会活动,现将《“我骄傲,我是园区人”诗歌朗诵会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海淀园工委办公室
2010年5月4日
“我骄傲,我是园区人”诗歌朗诵会活动方案
根据区纪委关于《“我骄傲,我是海淀人”诗歌朗诵会活动方案》的精神,结合海淀园“倡廉洁、守法纪、做表率”主题活动,决定在园区举办“我骄傲,我是园区人”诗歌朗诵会,具体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我骄傲,我是园区人”为主题,以党员作风建设年、优质服务年和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组织园区机关、企业和基层党组织创作、宣传、讴歌在海淀园建设过程中,园区党员干部和普通员工创新进取、廉洁自律、爱岗敬业、以优良作风和优秀业绩为中关村发展、核心区建设做出贡献的先进事迹诗歌作品,激发身为海淀园建设者的自豪感和使命感,为加强海淀园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核心区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园区营造舆论氛围。
二、组织机构
组 长:毕淑琴 海淀园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张秀英 海淀园管委会副主任、国际合作处处长
副组长:华占豪 海淀园纪工委副书记
黄 英 海淀园国际合作处副处长
办公室主任:宾智慧 海淀园工委组宣部
办公室成员:赵文赫 海淀园纪工委
曹彦音 海淀园国际合作处
三、活动形式
通过诗歌朗诵(包括诗朗诵和歌曲)的表现形式,大力宣传海淀园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企业、先进个人,充分展示园区人勇于创新、敢为天下先的精神风貌,大力弘扬园区人产业报国、乐于奉献的主旋律,力求内容形式新颖,雅俗共赏,体现园区特色,以达到感染人、振奋人、激励人的目的。每件作品表演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拍摄影视资料上交海淀园工委。
四、时间安排
此项活动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征集作品阶段。园区机关、企业和基层党组织自接到通知后,要积极组织本单位创作、表演作品,在5月25日前,把作品报送海淀园工委。
第二阶段,组织汇演展示阶段。6月上旬,海淀园工委将组织入选的优秀作品演出,并邀请专家组对节目进行评比,拟评出一、二、三等奖和最佳组织奖、最佳表演奖。并根据评比结果,推荐2、3件获奖作品参加全区6月中旬的汇演。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园区各单位和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本项活动纳入党员作风建设年、优质服务年和创先争优活动中,把本次活动作为加强园区党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展示园区和企业精神文化的一个重要载体,各单位要认真研究,精心设计,安排专人负责落实,为节目的创作提供必要的人员、物资、经费保障。
二、重视质量,追求精品。本次活动的作品一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和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二要充分体现园区特色,突出自主创新核心区的文化内涵。三要充分展示广大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和企业员工创先争优为核心区科学发展做贡献的风采。四要充分体现园区的优势和水平,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富有创意,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广泛发动,积极参与。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采取多种方式吸引广大党员干部、企业员工广泛参加,在保证质量的同时,尽早提交作品,要让园区党员干部、企业员工在参与中认同和接受廉洁文化的内涵意义,在思想和行动上真正体现“我骄傲,我是园区人”的价值理念,感受核心区建设的战略意义,增强核心区建设者的自豪感、荣誉感和使命感。
联 系 人: 宾智慧 赵文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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