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企业: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和《北京市企事业单位专利示范工作方案(试行)》(京知局【2006】106号)精神,为进一步从广度和深度分层次推进园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形成以试点促推广普及,以示范促深化发展的工作格局,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市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现开展第三批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验收合格的国家级专利试点或北京市专利试点(包括中关村科技园区“专利引擎”计划试点)单位。
二、其他
申报条件、示范工作内容及优惠政策详见附件1《北京市企事业单位专利示范工作方案(试行)》。
申报材料包括:示范单位申报书,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清单,营业执照复印件,请各申报单位按此顺序简单装订,提交纸件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份。请申报专利示范单位企业于2010年4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至丰台科技园管委会企业服务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gang@zgc-ft.gov.cn。
联系人:李菲 李刚(丰台园企业处)
电 话:63702070
lifei@ zgc-ft.gov.cn
地 址:丰台科技园外环西路8号管委会402房间
丰台科技园管委会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相关附件: http://www.hnet.net.cn/info_show.jsp?record_id=113187